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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金乡县:调解婚姻纠纷 促进家庭和谐

作者: 来源:网络 日期:2022-08-07 点击数: 

3月12日讯:3月9日,家住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郭山口村的刘某某来到金乡县司法局胡集司法所哭诉自己的不幸。她说最近和丈夫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吵架,对方甚至大打出手,夫妻感情越来越不好,但丈夫又不愿与她沟通,想申请司法所帮助调解,看看能不能修复夫妻感情,和好如初。调解员悉心倾听刘某某诉说心里的苦闷和委屈,并给予心理抚慰。刘某某说自己已在娘家住了二十多天,期间丈夫虽去家中接她,但态度恶劣,两人不欢而散。了解事情经过后,调解员立即与其丈夫郭某某取得联系,要求其来司法所了解情况。   当日下午,刘某某的丈夫郭某某来到司法所。由于许久未见,夫妻二人刚一坐下就情绪激动,眼含泪光,郭某某说,夫妻矛盾与双方父母介入有关,自己没有经常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现在也是希望夫妻能够和好如初。看到此情形,调解员相信二人感情尚在,于是将二人安排在不同的调解室,背对背进行调解。面对郭某某,调解员首先从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道德方面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作为丈夫应尽到对家庭、子女的义务,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安宁,而郭某某一次又一次的行为已经危及到这个家庭的稳定。从情感上,调解员通过强调婚后刘某某对家庭的付出,唤起郭某某对刘某某的愧疚。这些年,虽然刘某某一直对郭某某有所怨言,但从未将情绪转嫁到家人身上,对于老人尽心赡养,对于孩子认真抚养,称得上是一位好儿媳、好母亲。其次,从保护孩子的角度出发劝导郭某某,其女尚未成年,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夫妻离异将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很大影响。通过调解员的劝导,郭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意识到妻子为了家庭、为了孩子的付出,希望能征得刘某某的原谅,再给自已一次改正的机会。   调解员在劝解刘某某时,带她回顾了丈夫的优点,也希望她能懂得在外打工的辛苦,而郭某某忍受这些辛苦,是希望刘某某和孩子能过得好一些。调解员再次引导刘某某发泄了心中的委屈,告诉她,这些年遭受的委屈,郭某某也是明白的,在婚姻家庭中需要这样的包容和尊重。但她也应该明白,和睦的家庭氛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   最后,调解员又把双方叫到一起,进行"面对面"调解。郭某某先对自己推搡刘某某的行为表示了歉意,希望刘某某能原谅他今天的行为和过去的事情,并表示以后会痛改前非,会好好心疼妻子,关心孩子,为将来的生活努力打拼。刘某某也选择原谅了丈夫。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二人最终相互反省。鉴于夫妻双方都要求和好,愿意修复夫妻关系裂痕,司法所本着平等自愿的调解原则,在指出双方存在的问题之后,根据双方的意见归纳了几点双方应共同遵守的协议条款,交给双方确认,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至此,一场婚姻家庭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 于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