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4月27日讯: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之规定,金乡县于4月19日印发了《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金政发〔2023〕5号),并通过金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为做好目录编制工作,县司法局自2月7日起面向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网络公开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共征集事项建议9件。组织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队,对征集的9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逐一进行研究论证,拟保留5件决策事项编入目录。3月7日对拟保留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再次征求意见,各单位对这5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无意见。在决策承办单位充分明确决策事项的依据、计划、完成时限等内容后,形成了目前的《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共5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拟编入目录。3月24日,经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15日,经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4月19日,以县政府文件形式正式发文公布。
在接下来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县司法局将充分
发挥自身职能,加强与各承办部门沟通,监督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及时跟进决策出台进度,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及目录年度总公开工作。(图文: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