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2月10日讯:2月9日,山东省菏泽市法院工作会议在菏泽中院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第二十二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第二十五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前,市委书记张新文对法院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孔祥岩,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连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新建,农工党市委主委、市政协副主席黄秀玲出席会议。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淑芳出席会议并作报告。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应邀出席会议。
张新文指出,2022年全市法院工作得到很大提升,工作面貌在很短时间内焕然一新。最突出的是内部管理和作风建设得到加强,干部素质、工作热情、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提升。工作中体现的宗旨意识非常明确,充分展现了公正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
会议指出,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政治建设有力推进、司法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精准高效、司法为民成效显著、管党治警取得实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准方向、把牢导向,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要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世界观、方法论和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要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上级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高质量的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锚定“后来居上”总要求,紧紧围绕“六个新菏泽”建设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打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格正确实施法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要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平安菏泽建设,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各个方面,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高素质法院队伍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锚定“后来居上,跻身前列”目标,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审判质效、倾力司法为民、深化改革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六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智慧法院建设、队伍建设“三个保障”,全面从严治院,走在前、开新局,确保实现“一年求突破,两年见成效,三年走前列,五年塑优势”的总体目标,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为谱写菏泽后来居上崭新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会议强调,要持续把握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掌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提升政治能力建设,提高理论武装水平,全面加强党建质量,确保法院正确政治方向。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防范化解风险,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服务乡村振兴,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深化繁简分流,强化审判管理,全力提升审判质效。要坚持人民至上,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持续巩固攻坚执行难成果。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要更新理念,辩证分析,深入把握好政治和法治、当前和长远、整体和局部、守正和创新、质量和效率“五个关系”。要强化制度、队伍、数字三个保障,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强化“五种意识”,狠抓“五个落实”,树立干事创业用人导向,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成果,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菏泽后来居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通报表扬了全市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法院系统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六个县区法院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各县区法院院长、中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各县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