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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任城检察:履行法定监督职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

作者:刘晓楠 来源:法治视点网 日期:2022-11-12 点击数: 

     法治视点网11月12日讯:(通讯员:刘晓楠)11月10日下午,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兰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郗斌列席任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任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房崇炬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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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承办法官就有关案件事实、证据采信、诉辩争议焦点、法律适用以及合议庭意见等作了详细汇报。宋兰军检察长结合案件具体情形充分阐述了意见以供审判委员会委员参考。经认真讨论,审判委员会一致同意检察监督意见。

宋兰军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依法提出监督意见,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检、法两院要加强工作协作,合力打造更加良性、积极、紧密的法治共同体,共同维护法律权威、提高司法公信,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任城、法治任城建设携手前行,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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