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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贯之!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作者:江雪婷、刘晓楠 来源:法治视点网 日期:2022-11-24 点击数: 

     法治视点网11月24日讯:(通讯员:江雪婷、刘晓楠)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平安中国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今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推进之年,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立足检察职责,强化政治担当,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平安任城建设,护航万家幸福。

强化政治担当,扛牢政治责任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和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来抓。

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组建专班队伍,加强组织、制度保障,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办案质效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09检察专线作用,完善畅通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发现、评估、移送处理和协作机制,推动深挖彻查工作规范化运行,提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工作效率。

强化检察监督力度,在高质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促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督管理、补齐行业短板,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协同”的常态化工作合力。

严格执行落实提前介入、分级统一把关、重大案件督导督办、重大案件会商报告、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办案机制。加强扫黑除恶过硬队伍建设,强化涉黑恶案件证据审查、量刑建议、出庭公诉、涉案财产处理能力培训,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专人、专职、专业化运行。

全面发挥职能,扩大斗争成果

精准“打财断血”。加大“黑财”执行监督力度,监督新办案件判决生效后黑恶财产依法执行到位,非黑恶财产及时处置到位。对已审结案件开展“回头看”,确保涉案财产依法执行、处置到位,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

持续强化“打伞破网”。黑恶不扫,社会难安;“伞”“网”不除,其根难断。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加大对涉黑恶案件的严格核查和扩线深挖,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犯罪线索。

加大涉黑洗钱犯罪办理力度。积极参与《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严惩涉黑洗钱违法犯罪行为,参与构建完善洗钱风险防控体系。

深度参与综合治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本地区反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机制建设,重点做好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防范黑恶势力侵蚀渗透基层组织工作机制、防范重点行业滋生有组织犯罪工作机制、防范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工作机制建设,强化源头预防和治理。


 责任编辑: 于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