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12月24日讯:近日,金乡县金乡街道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9500元。
原来,金乡街道居民李某某家中正在装修,因此把室外水龙头开关关闭,金乡县某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告知李某某的情况下把开关打开,造成了水淹事故。李某某现申请金乡县某公司给予补偿,因与此公司就补偿标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产生矛盾,李某某遂向调委会申请调解。
金乡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受理此案件以后,立即赶往现场,查看了损失情况,并向双方了解了详细经过。
了解事情经过后,调委会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组织双方在金乡街道调委会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了协议,金乡县某公司一次性补偿李某某9500元,并且李某某在此次事故中产生的水费由金乡县某公司负责,此次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图文:张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