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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馅饼”实则“陷阱”谨防共同出资诈骗

作者:梁磊、高洋 来源:法治视点网 日期:2023-04-06 点击数: 

    法治视点网4月6日讯:通讯员:梁磊、高洋  近日,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岳某某以共同出资竞标土地整理项目为幌子,骗取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撤销前罪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55万元。

泗水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1月,被告人岳某某联系被害人合伙出资,竞标某县2019年度某镇土地整理项目剩余弃石约30万吨,谎称销售项目弃石可分配高额利润,先后骗取被害人款项共计155万元,该款项被岳某某实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泗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以参与竞拍项目为幌子,向被害人隐瞒未参与竞拍及将钱款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事实的行为,致使被害人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其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撤销缓刑,予以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诈骗手法日益新,大家务必要小心。共同出资诈骗犯罪是近年来多发的一种涉财产型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与他人合伙出资时,一定要擦亮双眼,认清事实真相,切勿盲目相信高额利润,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 于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