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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湾司法所:故意伤害受刑罚 矫正帮扶促新生

作者:李鑫怡 来源:法治视点网 日期:2023-03-25 点击数: 

    法治视点网3月25日讯:秦某某为戴湾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2022年2月,秦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临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为促进秦某某改过自新,戴湾司法所从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

(一)了解生活经历,分析犯罪成因

工作人员通过走访村支部负责人及村民得知,秦某某平时在村里表现忠厚老实,和村民之间关系也很好。秦某某此次犯罪起因是兄弟之间的家庭纠纷,根本原因是法律知识缺乏、法治意识淡薄。

(二)制定矫正方案,落实管理措施

工作人员为秦某某制定了个性化的矫正方案,鉴于该人员为文盲,完全没有书写能力,司法所允许其女儿代为书写思想汇报,报到时本人到司法所按手印进行确认,其女儿督促秦某某按时报到、手机定位等措施。

(三)加强心理疏导,重拾生活信心

司法所通过个别谈话了解到秦某某因丧偶以及家庭的重担导致心理压力较大,产生了对生活的消极情绪。为帮助秦某某走出心理阴影,司法所帮助秦某某做了网上心理测试,并多次对其进行开导,经努力,秦某某的心理健康情况大为好转,对生活重拾信心。

(四)助力个人创业,彻底改过自新

2022年8月,秦某某向司法所提出其有养猪的想法,请求工作人员提供帮助。司法所一方面帮助秦某某准备材料,办理养殖备案手续;一方面到秦某某村中进行调查,联合该村支部书记为秦某某物色猪舍的地址。经努力,2022年9月,秦某某引入150头猪仔,创业宣告成功。

本月初,秦某某顺利解除社区矫正。通过对秦某某精神以及创业等方面的帮扶,其逐渐走出生活的阴影,重试对生活的信心。下一步,戴湾司法所将继续在社区矫正帮扶上下功夫,努力帮助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责任编辑: 于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