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4月23日讯:“多亏了有你们,太感谢了,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我的权益最终得以维护,了却了我的一桩心事,要不然我以后的生活真不知道该怎么过”。4月16日上午,当事人臧女士来到鸡黍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一面写有“为民司法 情系群众”的锦旗送到鸡黍司法所工作人员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18年,当事人臧某与前夫李某协议离婚,因为双方婚姻破裂的主要责任在于男方,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臧某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最大限度为自己争取了权益,双方当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同时协议书中还约定,刘某还要给与臧某10万元作为补偿,分两年付清。离婚后第一年,刘某还能勉强履行协议,但之后的几年里,刘某不仅没有按期履行协议,还扬言要毁约,声称当年签订的离婚协议不作数。臧某在多次找到李某要求履行协议无果后,感觉很是无助悲伤,无奈之下,到鸡黍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臧女士来到鸡黍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后,工作人员首先安抚了她的情绪,之后积极的与她沟通。考虑到女性在离婚纠纷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中心第一时间受理了案件,并根据她的情况及时给予法律援助,指导她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协助她积极准备相应的证据。通过与臧女士多次充分沟通后,案件进入到了诉讼阶段,开庭时因为庭前相应的工作和证据准备比较充分,经过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方当事人采纳了鸡黍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的意见,臧女士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费和经济补偿,案件最终调解结案,臧女士对审理结果和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无私援助非常满意,至此,一起离婚协议履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鸡黍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累计解答群众咨询12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宗,组织调解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1件,切实发挥了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及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下一步,鸡黍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继续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为法治金乡建设贡献力量。
(韩洪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