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5月29日: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核查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信息共享完成对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的线上核查,申请人免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实现减证便民,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申请人李某(化名)系某小区居民,骑电动自行车外出时,在小区内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杜某(化名)相撞,李某受伤,后双方就此事多次协商未果,李某想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纠纷,因家庭经济困难向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案情并审查材料后,启用“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线上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当事人现场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说明表、签署授权书,授权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查询当事人家庭经济状况等流程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办理,无需线下提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法律援助中心与民政部门建立协调对接机制,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形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经核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工作人员当即受理并在当日完成审批和援助律师指派,帮助当事人节约了时间成本。
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同相关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共享核对机制,明确核查案件范围,申请人无需线下提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完成其家庭经济状况线上核查,有利于法律援助机构实行精准援助,进一步“减证便民”,确保申请人获得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