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讯:8月30日,金乡县司法局高河司法所发挥调解职能,成功调解一起关于邻里纠纷的案件。
纠纷由村民葛某在院中自建的棚子引起,由于近日频发下雨,葛某自建的棚子滴水影响邻居李某房屋安全。因此李某希望葛某拆除棚子,葛某则认为棚子建在自己家中,李某没有权利要求拆除。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清。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两人进行详细解说,随后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方式劝解二人。
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解,葛某割去部分棚子为结果,二人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图文:候保军 陈嘉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