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

首页 > 滨州 > 滨州公安

【打击整治在行动】查获300余箱!邹平公安“拆除”藏在居民区内的“定时炸弹”!

作者: 来源:法治视点 日期:2025-11-28 点击数: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经许可无论是运输、储存或销售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同样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40.png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安全治理,筑牢辖区安全屏障,邹平公安不断优化打防举措,对涉烟花爆竹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露头就打、重拳严打的凌厉态势,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40.jpg

640 (1).jpg

640 (2).jpg

  10月22日,邹平公安在例行检查期间发现在长山镇某居民小区车库内存放烟花爆竹,当场查获各类非法储存烟花,成功“拆除”危险的“定时炸弹”,目前,赵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640 (3).jpg

640 (4).jpg

  11月18日青阳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厂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目前,赵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