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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22个部门和单位被命名为济宁市第九批“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作者:戴梦丹 来源:法治视点网 日期:2023-01-09 点击数: 

    法治视点网1月9日讯: 近日,中共济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下发《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济委普组〔2022〕5号),金乡县10家部门和单位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12家部门和单位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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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获第九批“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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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获第九批“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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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乡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弘扬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建成了一批品位高雅、内容丰富、具有区域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阵地和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1处,“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73处,“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71处,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显著,法治文化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不断增强,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新时代法治金乡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戴梦丹)




 责任编辑: 于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