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网9月14日讯: 有人驾驶摩托车轰隆、轰隆炸街了!有人驾驶摩托车轰隆、轰隆炸街了,
9月13日19时许,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驾驶摩托车炸街,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的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铁骑中队值班民警杨东东、张继盟、张亚乾迅速赶到沿河路西段二初中门口,发现一辆无牌黑色摩托车被群众围截在路中,炸街摩托车驾驶人已不知去向。目前,东明交警已将炸街摩托车拖至停车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无牌炸街摩托车将被处予200元罚款的处罚,根据摩托车炸街、驾驶人逃逸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
(文/李万友)